问题 | 产权人可以收回居住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但部分产权人对于非产权人的居住承诺无法实现,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产权人无法单方面通过违约收回居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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