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办理协议离婚前,需先进行离婚登记吗? |
释义 | 协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优先,无法协商可起诉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判决。哺乳期内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父方条件好且母方同意可由父方抚养。10周岁以上子女需征求其意见。 法律分析 不需要,如果双方能协商的话,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去办理。对于男女双方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拓展延伸 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和登记要求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破裂后,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前,一般需要先进行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指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经审核后领取离婚证书的过程。离婚登记的目的是确保离婚程序合法合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离婚登记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因此,在办理协议离婚前,确保先进行离婚登记是必要的法律程序要求。 结语 协商解决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首选方式,可直接到民政局办理。无法协商时,可起诉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及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但父方条件好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应征求其意见。协议离婚需先进行离婚登记,确保合法合规,保护当事人权益。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办理协议离婚前,确保先进行离婚登记是必要的法律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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