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退股 |
释义 | 股东不可退股,公司章程约定了出资人、出资金额、比例、方式和期限等要素,只有列明在章程上的出资人才有向公司出资的权利。股东不能退股。根据公司设立程序,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公司章程是必须提供的。章程是公司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上面列明了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事项。只有在章程上列明的出资人,才有向公司出资的权利。《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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