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请求权和抗辩权关系是对立的; 1、抗辩权的存在是以请求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没有请求权就没有对应的抗辩权; 2、同时两者是相对的,无法在同一诉讼中同时主张; 3、请求权多为债权,还有无因管理请求权,侵权赔偿请求权等。当事人具有相对性,与物权等绝对权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