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聊黄活动被曝光,罚款数额曝光 |
释义 |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处以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可罚款三千元;情节较轻者,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网络聊黄活动曝光,行政处罚金额曝光 近日,一起网络聊黄活动的曝光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该活动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强烈谴责。有关部门对此展开了调查,并公开了行政处罚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事人员将面临严厉的处罚,以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此次曝光事件再次凸显了网络聊黄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提醒人们要警惕网络违法行为的存在。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障网络环境的清朗和公共安全。大家应该共同参与到维护网络秩序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 结语 坚决打击淫秽物品的制作、传播行为,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举措。近期曝光的网络聊黄活动引发了广泛关注,相关部门已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网络环境的清朗和公共安全。我们应当共同参与到维护网络秩序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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