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怎么赔偿 |
释义 | 有约定租赁期限,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违约责任的,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你若是出租人,承租人违约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即让他继续支付或者补缴房屋租金;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对方故意毁坏了出租房屋内的设施,你可以让他补救,进行修缮或者换新;赔偿损失也是一样,承租人不交租金的,可以让他赔偿未交租金部分的损失,损坏物品的,可以让他赔偿相应的损失;还可以双方约定若一方违约,擅自转租等情形支付多少的违约金或者没收押金等。参考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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