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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释义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为:
    1、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分为25%和20%(目前减按10%)两种基本情况: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标准: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劳动保护支出。扣除标准: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14%,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工会经费。扣除标准: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扣除标准:据实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7、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标准:5%,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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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