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非必须留给法定继承人吗 |
释义 | 遗产可由自然人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不仅限于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可以设立遗嘱信托。继承遗产需确认财产的合法取得方式、所有权转移情况,区分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以及排除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和保险金如已指定受益人,则不属于遗产范围。 法律分析 遗产并不是非得留给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结语 遗产继承并非仅限于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此外,遗嘱信托也是一种合法的方式。确定继承遗产范围时,需考虑财产的合法取得方式、所有权的确认、共有财产的析产等因素。然而,某些人身性权利和已指定受益人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此,在遗产继承中,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合法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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