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航空携带行李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托运的行李箱,体积不能超过40乘60乘100厘米;自理的行李箱,体积不能超过20乘40乘55厘米。 法律依据: 《厦航登机箱尺寸新规定》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位商务舱或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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