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怎么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
释义 | 村委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出现下面两种情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此外,还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其中,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 一、征地后几年没拆迁文件有效吗 征收土地后,征收部门在2年内没有开发土地,造成土地闲置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征收文件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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