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合同案由如何确定 |
释义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般指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获得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但债权人自身的专属权利除外。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合同案由一般确定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从属于主债权的抵押权和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除了债权人自身的专属权利外,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该内容由 刘莹莹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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