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走保险的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走保险的流程如下: 1、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在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 2、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一、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的材料如下: 1、保险合同原件;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填写理赔申请资料,包括理赔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委托银行转账申请书; 4、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或住院期间发生的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收据对应的清单; 5、定点医院的诊疗记录。 二、构成交通事故的要素如下: 1、必须是车辆造成。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一般是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总之,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在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准备保险合同原件;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填写理赔申请资料;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或住院期间发生的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收据对应的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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