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被追尾造成的车辆贬值问题,需要经过评估机构的鉴定才能确定一个具体贬值数额,而评估机构是根据车辆在事故发生前的价值、成新率、修复费用、二手市场交易价格的下调等因素综合判断。但是在大多数案例中,法院是不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诉讼请求,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不属于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当然在小数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运用自由裁量权考虑基于适当的赔偿。 一、车被撞,有没有车主要的补助 有的,可以起诉对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车辆贬值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费用。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有关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 二、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否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的赔偿,系针对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车辆修复后能正常使用即可,即只赔偿车辆修理费,不赔偿贬值损失。 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目前我国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 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当赔偿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