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父母双亡后的房产过户问题? |
释义 | 办理父母双亡过户房产的手续包括: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测绘或转绘手续;凭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法律分析 办理父母双亡过户房产的手续是: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拓展延伸 父母双亡后的房产继承与过户:权益保障与法律程序 在处理父母双亡后的房产继承与过户问题时,确保权益保障和遵守法律程序至关重要。首先,您需要确定父母是否留下了遗嘱,以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遗嘱,根据当地的继承法规定,确定合法的继承人。在过户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此外,您可能还需要办理房产评估、缴纳相应的税费等手续。为了确保权益的保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遵守所有法律程序,并最大程度地保护您的权益。 结语 在处理父母双亡后的房产继承与过户问题时,确保权益保障和遵守法律程序至关重要。首先,确定遗嘱或遵循继承法规定确定继承人。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如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并办理评估、纳税等手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遵守法律程序,最大程度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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