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有可能为生活困难的一方提供另一方的帮助呢? |
释义 | 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帮助可以一次性或持续性,如补助金或房屋居住权。内容由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帮助义务在被帮助者再婚后终止。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得到另一方的帮助。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持续性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补助金,也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帮助的内容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被帮助者再婚后,帮助义务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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