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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企女工享受生育保险吗
释义
    私营企业同样应当为女工办理生育保险,如未办理,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办法》中的“城镇企业”并未排除私营企业。另外,各地往往会根据《办法》的规定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办法,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户口的职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私营企业也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2、生育津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3、假期天数: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难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4、营养补助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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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