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都有那些仲裁委员会 |
释义 | 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 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 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事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各位读者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文章有了基本的认识,如果大家对文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法律知识,请登录法妞问答网官方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为您带领满意的用户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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