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旅游法组织编制什么规划
释义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
    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本条是关于旅游产业定位和政府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职责要求的规定。
    旅游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也成为各地发展经济的引擎产业之一,有必要通过旅游法对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定位作出法律确认。
    经过科学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可以对一个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做出全面的分所判断,并提出未来的发展战略和科学的实施举措,保证旅游业健康、有序、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编制旅游规划已经成为国家、地方较为普扁的做法,规划的类型包括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旅游项目规划,规划的周期有近期、中期和远期等,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旅游规划体系;同时,以《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为主的规划标准体系也渐趋完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