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合同必备条款 |
释义 | 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出现旅游纠纷是什么原因 (一)旅行社与旅游者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履约不完全,从而引发纠纷; (二)高额回扣所引起的抬高旅价、以次充好甚至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导致旅游纠纷产生; (三)旅游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从而引发纠纷; (四)旅游景区管理薄弱环节的存在和旅游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五)旅游车辆迅速增加,而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善跟不上需要,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六)部分犯罪分子借旅游开发对外发包工程之名,以利益为诱饵骗取钱财; (七)旅游服务的不可贮存性、旅游过程的流动性与缔约形式的不规范等,致使在事后的审判过程中取证困难。 二、发生旅游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学会法律维权,签好旅游合同 鉴于以上种种旅游消费陷阱和存在的问题,广大消费者在随团旅游时,要学会依靠法律维权,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不能因为旅行社有一纸传真,或者有一个旅行日程的备忘录,就可以忽略合同的重要性。 但是,怎么签好合同呢?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那些旅行社提交的格式合同多研究,避免上当受骗。 1、在旅游当中,如果旅行社增加了服务项目,或者增加了景点之类的,那么向游客加收费用因此引发的纠纷,应当怎么处理。 像这种纠纷,关键要看这个约定,参加旅行团旅游,它有个报价,这个报价里面要看清楚,它到底包括什么样的一些范围,什么样的服务项目,一般会写清楚,包括活动安排,这个时候游客有知情权,可以行使它,游客在出发之前游客不妨问清楚旅行社项目具体包括哪些。但是有一条是肯定的,如果明显属于新增加的旅游服务项目,旅行社必须事先争得游客的同意。 2、旅行社降低服务标准而引起的纠纷。 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是法定的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如果降低了服务标准,这就是违约,这是一种最典型的旅游合同当中的违约行为。这种情形下,游客就可以投诉,游客提供缴费的凭证,跟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的凭证,以及在整个履行当中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合同当中所提供服务标准等这些情况,就可以证明旅行社违反了合同约定,降低了服务标准。这种情况下,游客可以要求退还相应的费用,游客也可以提出其他的损失赔偿。 3、在旅游合同当中,旅行社一方的违约,而导致了游客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在旅行的过程当中,应当注意安全的事宜,尤其是要确认旅行社确实购买了此次组团相应的旅行社的强制责任保险,也就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游客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时候,保险公司代旅行社来承担赔偿责任。 4、有可能还会发生和旅行社没有预料到的纠纷,遇到纠纷的时候,游客一定要冷静,同时不要忘记维护权利,关键是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及时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学会如何投诉 1、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建议旅游者先与旅行社负责人沟通,争取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和解的,旅游者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结果的,可选择仲裁或司法途径。 2、若遇到以下情况,游客可寻求法律维权: (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 (2)旅行社未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或因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3)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 (5)经营者故意或过失给游客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6)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游客的利益; (7)导游索要小费或私拿回扣; (8)其他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可向先关部门投诉、举报。 3、游客若写投诉信,应如实反映情况,除写明个人信息及投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外,应保留证据,即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行程表、机船车票、景点门票、发票、收据等。 此外,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旅游投诉不收取受理费用。 游客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是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超时不予处理。 三、如何避免旅游纠纷 其实很多不愉快的旅游纠纷是可以避免的,市旅游质检所所长梁远超这样告诉记者,最重要的是,游客要做到防患于未然,理性消费。 提醒市民:首先报名参团时,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确认其经营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包含港澳的出境旅游须由有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经营,不要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其次,树立科学的理性消费观念,追求质价相符的产品,而不能眼睛只看到低价,一分钱一分货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旅游纠纷往往与低价密不可分。 另外,非常重要的是,跟选定的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消费合同,最好签由主管部门监制的格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违约责任。针对以往投诉较多的自费、购物次数多、占用游览时间多的问题,建议游客在出发前确认好行程中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购物要索取正式发票。 再者,出门旅游,虽然图的是个“乐”字,但平安是前提,游客还应树立旅游安全意识和风险转移意识,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这是由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经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