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公司的名义写的借条,应该用公司的公章盖章,而不是本人签名。公司是一个法人单位,其所签订的合同应当是公章与法人代表,才有法律效力。一个人名字签订的合同只能是代表个人,而用公章则代表公司。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个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应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