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行政案件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一)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三)双方当事人平等;(四)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