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援助的特征有: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等。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 辩护人 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律师 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