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知道自己是否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人员: 1、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来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没有正当理由但是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一般不得乘坐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只有在其履行了义务,人民法院将失信信息删除了,才能恢复其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