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代收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合法? |
释义 | 合法收取维修基金的主要考虑因素是物业使用年限所需资金量,可按购房款的2-3%或建安造价比例收取。建安造价比例较为科学,但基数较小,应适当提高比例。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可利用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所得,需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 法律分析 合法,维修基金交由售房单位,也就是开发商,但开发商只是代为收取。 收取维修基金时主要应考虑在一般情况下,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内所需的资金量,可考虑按购房款的2~3%,或物业单体建安造价的一定比例。比较来看,按建安造价一定比例较为科学,但鉴于建安造价基数较购房款小得多,若采用建安造价为基数,则应适当提高交纳比例。此外,还可以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将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以减轻今后续筹资金的压力。 拓展延伸 开发商是否有权代收房屋维修基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通常没有权利代收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由业主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的,用于维护和修缮共用部分的资金。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房屋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收取和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开发商的主要职责是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并不包括代收房屋维修基金的权限。若开发商违规代收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保护。因此,开发商一般不具备代收房屋维修基金的权利。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通常没有权利代收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由业主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的,用于维护和修缮共用部分的资金。开发商的主要职责是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并不包括代收房屋维修基金的权限。若开发商违规代收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保护。因此,开发商一般不具备代收房屋维修基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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