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红字信息表重复申请了两次处理方式如下: 1、红字发票通知单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 3、把第一次开具好的红字发票通知单以及其他所有资料备齐,然后向办税服务厅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撤销; 4、通过电子申报; 5、如果电子申报还是有比对错误,再把正确的申报表打印好,然后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手工申报。 红字发票开具要求如下: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符合:当月、未抄税、未认证或认证不符三个条件)的;因销货部分退回或发生销售折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