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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费者投诉需要注意什么
释义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一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二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三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四是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投诉时需要注意什么
    1、投诉要及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2、要实事求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3、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材料要完备: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5、投诉材料要书写清楚,文字工整,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所提要求合理。实践中,不同消费者所遇到的情况都不同,而投诉时需要注意的地方可能就会有所差异。
    消费者投诉须知是什么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 有明确的被诉方; 3、 有具体的投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4、 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 未超出投诉期限; 6、 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 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消费者投诉形式
    消费者投诉形式: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四)具体的投诉请求;(五)投诉的日期。
    消费者投诉有用吗?
    消费者投诉当然有用。可同时到工商局投诉。前提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事项,向消协投诉是有一定作用的。如果在消协的监督下,还不能得以解决,可以用其他方式维权,如向法院起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投诉的日期。
    消费者投诉受理原则
    消费者投诉受理原则: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二)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三)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四)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五)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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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9: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