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货车报废国家给补助标准 -强制报废 |
释义 | 法律分析: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法律依据: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财政部、商务部根据补贴资金额度、老旧汽车数量和国家政策,于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告下一年度全国补贴车辆范围和补贴标准。 第五条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指导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第六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有条件的区(县)也可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当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置地点、办公时间、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主要包括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车主提交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并对符合要求车主发放补贴资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