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给父亲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父母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4、母亲的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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