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谁决定 |
释义 |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陪审员回避由谁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回避的,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翻译人员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人员和侦查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于勘验人员属于侦查人员,所以如果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回避,如是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回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四十五条 回避申请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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