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寻衅滋事划几辆车量刑几年 视情况而定。 1.对于车辆如果只是一般的划坏不影响使用算不上犯罪,如果是故意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毁损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天津故意毁坏财物罪最新判罚标准 天津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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