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毁坏公私财务罪的立案标准: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章,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章(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