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作废12张严重吗 -发票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作废发票不会罚款.当月开出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若是已经跨月,可以红字冲回再重开一张正确的,但是要到税务局开一张"证明单"。导致增值税发票作废的原因很多,如刚刚开始开票项目填写出现错误、打印机设置有问题、对方资料录入错误等等,都会导致发票作废,而发票管理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作废发票,也没有规定增值税发票最多能作废几张,没有必要担心!当然,尽可能减少发票作废,减少发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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