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标准有哪些
释义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收费的项目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关于职工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都有什么
    关于职工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害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劳动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包括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二、工伤鉴定该去哪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三、工伤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4: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