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育津贴补差额应该怎么核算?
释义
    因生育津贴是按照产假天数计发的,所以在计算过程中须先将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折算成日标准,然后再乘以天数。但生育津贴是以30天为标准计算日标准;而对于月工资而言,通常是以21.75天(计薪天数)为标准来计算日工资。对于生育津贴差额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差额部分=(职工月工资-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即,职工月工资÷30×产假天数-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2、差额部分=职工月工资÷21.75×产假期间的计薪天数-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一、产假工资标准是什么
    产假工资分两种情况,一是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的,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二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产假前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照发。
    二、大连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计算大连产假工资的方法:(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要支付产假工资;如果参保的,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生育津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