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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行债务是否优先
释义
    法律分析:
    银行债务有优先权,如果有担保,则是第一顺位,如果没有担保,则是普通债权,属于第三顺位,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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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3: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