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要约生效时间如下: 1、对话方式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内容时生效; 2、非对话方式的要约,到达相对人即生效; 3、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进入指定系统时生效; 4、未指定系统的要约,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法律分析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为: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即生效; 3、要约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且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系统时生效; 4、相对人没有指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拓展延伸 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确定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可以通过合同中的明确约定来确定生效时间。合同可以规定具体的日期、时间或事件触发来确立生效时间。其次,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来确定生效时间。此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来确定生效时间。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考虑各自的需求和时间限制,以达成最佳的共识。总之,确定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确保双方达成明确的共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可以通过明确约定、参考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双方协商等方式确定。确立生效时间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证双方达成明确共识,有效执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