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同胞兄弟按照法律规定属于直系血亲,在没有法定的前序监护人时,应该担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能力人的兄弟姐妹的监护人(亲哥哥是法定顺序监护人之一)。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