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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怎么宣读起诉状
释义
    法律分析:
    在开庭时,原告将起诉状中所写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份宣读一遍即可,对于内容太多的起诉状,原告可以只读一下小标题,然后有所侧重的对起诉状进行宣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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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