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拿着你的判决书,带上你的身份证,还有那张银行收取你保证金的收据,到当初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要求退还。前提是你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没有被没收保证金。如果取保候审是在公安机关办理,建议你去所在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部门问下,因为很多地方是法制部门管理取保候审金的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