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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如何分割海外财产纠纷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与国内国外取得或存放无关,取决于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方海外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原则进行分割,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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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