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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的活动都有些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禁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从事以下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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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2: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