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到交警中队交罚款,由交警中队开具放行通知单; 2、然后带放行通知单、购车发票、违法单据、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及后三项的复印件到停车场寻车; 3、找到本人的车子后,停车场人员要核对电机上钢印号码与合格证相符后才能放行; 4、放行前要交拖车费200元,停车费每天10元,停车场费用交齐了才能拿车驶离停车场。 领车所需要的资料派出所开的违法单据、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及后三项的复印件。而且交了罚款之后,执法单位会出具放车单,放车单上面有停放车辆的地点,按照地址去提车就可以了。机动车违章被扣以后需要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扣车单上指定的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处理以后凭放车单去停车场提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