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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如何进行遗嘱见证
释义
    1、立遗嘱人应向律师事务所提出见证申请,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两名专业律师进行律师见证。(可到所可上门)
    2、立遗嘱人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1)身份证明;
    (2)
    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见证律师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律师为立遗嘱人制作谈话笔录,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见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一、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遗嘱公证的手续如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二、立遗嘱要去哪里办理
    办理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机关审查通过的出具公证书。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遗嘱;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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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