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