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继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地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提交的材料有: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三)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四)继承人身份证件;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证明; 4、遗赠、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三者不同,需缴纳相应的房产转让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