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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判刑标准?
释义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多次利用影响力受贿;
    (2)有勒索情节,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
    (3)所谋取的是经济、政治、立法、司法、军事等方面的较为重要的不正当利益;
    (4)给国家、社会或者个人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
    (5)使该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其他较重情节的。
    一、行贿案件的非法所得必须要上交吗
    必须上交
    《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389条规定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贿罪立案追诉标准有2个: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2、是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公职人员收受回扣是犯罪吗
    收受回扣属于受贿行为,可能会构成贪污罪,会接受相关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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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