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反洗钱义务机构需要识别受益所有人的单位类型: 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首次对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做出规定。该文件为落实风险为本工作方法,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性,并就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执行标准。与此同时,针对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的认定标准以及存量客户排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8年6月28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进一步对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原则、控制权判断标准、强化/简化措施、信息获取途径、存量客户排查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义务机构有效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提供了制度参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