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到哪个法院强制执行 |
释义 | 应当去之前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院,即之前执行法院办理,可以直接和执行法官沟通,将已经履行义务的材料提交给法院即可,或者可以让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就可以将名单撤销。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一、失信人员是否会连累配偶 失信人员一般不会连累配偶。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 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2、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 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不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不应强制执行的,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义务的情形,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 二、连带责任也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吗 连带责任也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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