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注销后不能被起诉。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作为诉讼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根据法律规章: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