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不可以单独购买。工伤保险是属于社会保险的,而社保当中的五险是强制要求全部缴纳的,所以是不能够单独购买工伤保险的。如果可以单独购买的工伤保险不是社会保险中的,而是其它的商业保险,则最后享受的待遇不能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进行计算。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的支出、工伤预防费用的支出、劳动能力鉴定的支出以及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其它的支出。 一、工伤待遇商业保险规定是什么 工伤待遇商业保险规定是两种费用的话是可以来进行同时主张的,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 二、工伤赔偿费用是否要交税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取得的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等,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相关补偿费用需要由单位来支出,只要职工取得的这笔所得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就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理解和做法存在争议。 有人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所以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有人提出质疑,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中并不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应该属于工资薪金范围,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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